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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合规

常州企业注意!税务稽查最常盯上的六类违规行为

2026.10.14

金税四期上线后,税务机关通过多部门数据共享、"以数治税",能精准识别异常经营行为。不少常州企业接到稽查通知时一头雾水,不明白问题出在哪。作为长期观察本地税务法律服务的行业观察者,我结合公开稽查案例,梳理税务稽查中最常见的六类违规行为,帮您对照自查、提前规避。

一、偷税:最常见的稽查对象

依据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条,纳税人伪造、变造、隐匿、擅自销毁账簿、记账凭证,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、不列或少列收入,或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、进行虚假纳税申报,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,即为偷税。处罚为追缴税款、滞纳金,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%以上5倍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二、虚开发票:红线最清晰

依据《发票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一条,为他人、为自己、让他人为自己、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,均属虚开发票。实务中常见手法包括:没有真实交易却让他人代开专票、通过虚构临时用工虚增成本、资金回流至个人账户等。虚开不仅面临重罚,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线索还会移交公安机关追刑责。

三、不申报或少申报

销售货物未依法申报缴税,同样会被定性为偷税并追缴。例如有企业销售货物未申报,被稽查局追缴增值税、城建税并加收滞纳金。申报数据与实际经营不符,是稽查重点关注点。

四、虚列成本、违规税前扣除

虚构临时用工、编制虚假工资表虚增支出,或把个人消费(购买手机、保健品等)违规列入成本税前扣除,都是高发违规。这类"多列支出"直接导致少缴税款,属于偷税范畴。

五、私户收款隐匿收入

通过个人微信、银行卡收取经营款项,不开发票、不作申报,以此逃避监管,是稽查重点排查对象。大数据资金流追踪下,私户流水与公账对不上极易暴露。

六、发票管理不规范、虚增成本

为他人提供发票帮助其少缴税款的涉税中介,会依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九十三条被没收违法所得、处1倍以下罚款。

三件事,企业务必记牢

1. 补税+滞纳金是"基础款":少缴税款除追缴外,滞纳金按日加收,且部分情形下企业主可能牵连个人责任;

2. "以数治税"下无处遁形:发票流、资金流、货物流("三流")是否一致,是稽查核心,任何虚假操作都难逃大数据比对;

3. 配合但不止于配合:稽查中发现初步认定有误,应依法行使陈述申辩权、申请听证,把合规抗辩建立在真实经营数据之上,而非销毁、伪造证据。

结语:税务稽查并非"撞运气",而是有清晰的关注重点。偷税、虚开、少申报、虚列成本、私户收款、发票不规范,是六类最常见的高发违规。对常州企业而言,最好的应对是日常合规、账实相符、三流一致,遇到稽查时把握法定权利、善用救济程序,才能化被动为主动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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